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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委员会评议:本轮判罚总体无误,英博五项申诉被驳回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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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本赛季第十七期(20260811期)裁判评议,评议了来自近期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的14个判例及相关俱乐部的申诉。评议组认定本期主要判罚决定未出现错漏判。会议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和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采用集体讨论与个人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结论。以下为各案要点与评议结论:

判例一:中超第22轮 青岛海牛 vs 上海申花(第90+5分钟) 情形:申花禁区内争顶后,申花6号疑似手球,裁判未判罚,VAR未介入。 申诉:青岛海牛要求判点球。 评议结论:多角度视频无法明确证明球与手臂接触,支持裁判不判手球,VAR不介入恰当。

判例二:中超第22轮 大连英博海发 vs 辽宁铁人楠波湾(第8分钟) 情形:角球后英博11号与对方3号接触倒地,裁判未判罚,VAR未介入。 申诉:英博要求对方3号红牌并判点球。 评议结论:视频未显示暴力行为,双方属正常争抢,支持裁判不判罚,VAR不介入正确。 球友会

判例三:中超第22轮 大连英博海发 vs 辽宁铁人楠波湾(第19分钟) 情形:前场任意球后进球先判有效,VAR介入后判英博24号越位,进球被判无效。 申诉:英博认为24号未越位,进球应有效。 评议结论:VAR在定帧、操作和画线方面程序正确,结果判定越位属实。随后防守队员的受限触球不能消除越位者获利,裁判改判并判进球无效正确,VAR介入适当。

判例四:中超第22轮 大连英博海发 vs 辽宁铁人楠波湾(第33分钟) 情形:英博30号在对方禁区内接球后与对方26号接触倒地,裁判未判罚,VAR未介入。 申诉:英博要求判点球。 评议结论:30号先触球后推进导致双方接触,对方已站位,属正常身体对抗,不构成犯规,支持裁判不判罚,VAR不介入正确。

判例五:中超第22轮 大连英博海发 vs 辽宁铁人楠波湾(第47分钟) 情形:英博进球被判30号越位在先,进球无效,VAR未介入。 申诉:英博认为30号未越位,进球应有效。 评议结论:VAR在定帧和画线判断上程序正确,30号处于越位位置并接球射门构成干扰比赛的越位犯规,进球判无效正确,VAR不介入亦合适。 球友会

判例六:中超第22轮 大连英博海发 vs 辽宁铁人楠波湾(第77分钟) 情形:边线争抢中辽宁3号与英博11号发生接触,裁判对两人出示黄牌;随后辽宁18号与助理裁判员发生接触。 申诉:英博要求对方18号红牌。 评议结论:3号与11号均有非体育行为,出示黄牌处理正确;18号与裁判接触虽不应发生,但情形不足以构成红牌,原判正确。评议组同时重申球员不得与裁判或官员发生肢体接触。

判例七:中超第22轮 重庆铜梁龙 vs 上海海港(第90分钟) 情形:重庆27号与海港10号争抢时发生接触,裁判判重庆27号犯规并出示黄牌,VAR未介入。 申诉:海港要求对方27号红牌。 评议结论:27号在争抢高空球时采用正常踢球动作,未额外发力且为屈膝动作,虽未注意到对方位置造成碰撞,但不构成应判红牌的严重犯规,裁判出示黄牌的决定合理,VAR不介入正确。

总体而言,本期评议支持原裁判及VAR在上述主要判罚上的决定;大连英博海发针对多起判罚的五项申诉均被评议组驳回。 球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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